用户公约

首页

商品分类

购物车

我的e宠

用户公约

一、总则

本公约是用户使用E宠商城平台服务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平台客户端及相关网站的所有用户。用户需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公约所有条款,否则无权使用服务,点击“同意”《 E宠用户协议》、《E宠隐私政策》等行为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公约。

用户在使用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户同样应当遵守。用户对前述任何单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用户对本公约全部的接受。

二、用户资格

用户注册使用平台服务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用户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此外,用户还需确保不是任何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实施的贸易限制、经济制裁或其他法律法规限制的对象,也未直接或间接为前述对象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否则应当停止使用凭条服务。

三、账号管理

(一) 账号获得:按注册提示填写信息、同意相关协议后可获得账号,平台每位用户限一个账号,不当注册多账号按相关规则处置。

(二) 实名认证:部分功能需注册登录并按要求完成实名认证。

(三) 账号转让:仅在法律规定、司法裁定或平台同意且符合规则时可转让,账号转让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否则不得转让。

(四) 账号名与昵称合法性: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约规定,否则平台可回收账号。

(五) 其他行为参见《E宠用户协议》。

四、违禁商品及信息

平台禁止买卖、发布或传播违禁商品及信息。

(一)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整治稳定与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

1.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的商品及信息、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的商品及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商品或信息。

2.宣扬恐怖主义、宗教极端思想、民族仇恨等的商品及信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商品或信息。

3.发布任何歪曲历史,美化他国侵略史实或宣扬军国主义思想,或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的商品及信息:损害国家荣誉、伤害民族感情的商品或信息;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违背历史客观事实,对历史事件进行歪曲、恶搞的商品或信息;纳粹及与其相关的军旗党旗、肩章、首饰、军品服饰、图案等装饰品或信息,如鹰符、闪电符、双S符、“卐”符号;称中国为支那的画册、收藏品、书籍、音像制品、其他含有前述表述的商品或信息;国内行政区域描述或展示错误;含有宣传纳粹等思想的信息。

4.违规发布涉及党政旗帜、币、徽章、歌曲、纪念章等,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利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发布带有恶搞、侮辱、丑化国内外国家领导人的商品或信息,包括不限于,车贴、面具、T恤衣服等。

5.使用或错用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进行宣传的商品及信息:使用国家机关或机构名义做宣传;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内外国家领导人及其亲属的名义、形象(真人和卡通)进行宣传,使用领导人同款、领导人肖像等信息招揽客户,或在商品描述中出现领导人题词、口号等;发布无纪念意义的涉及国内外国家领导人的周边产品,包括不限于,车贴、墙贴、纹身贴、T恤衣服等;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机关单位、重大活动、社会事件开展营销活动,滥用、错用相关标识。

6.涉国家领导人关联的书籍、培训资料、教材等其他出版物,领导人姓名或职务错写、漏写:发布领导人相关著作时,其姓名、著作名表述不规范不完整,或表述中含有空格、符号,出现错字或漏字等情形。

7.“问题地图”及衍生品:出现漏绘、错绘现象的地图图形及制品;未已发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地图产品、附着地图地形的产品或信息;未上传审图号的地图及其衍生品等。

8.违反宗教相关管理规定,带有宗教、种族、性别、地域、职业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商品或信息;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商品或信息;违背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商品或信息;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商品或信息;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商品或信息;从事违法宗教活动或者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便利的商品或信息;涉及地域、民族、种族、人群歧视,恶搞、丑化民众和民俗,或借此牟利等的商品或信息。

9.违反宗教管理规定,带有邪教、封建迷信的商品或信息;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或者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欺骗、胁迫取得财务的商品或信息;发布邪教、违法宗教相关商品或信息,如法轮功等。

10.不合规的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相关标识标志:发布不合格的党旗、党徽、共青团旗、共青团徽、红领巾、少先队旗、少先队徽、红队委(队长)等相关标志标识的商品或信息。

11.错误使用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相关标识标志:利用党旗、党徽、共青团旗、共青团徽、团歌、红领巾、少先队旗、少先队徽、红队委(队长)等作为商品logo或进行商品营销。

(二)兽药

1.监管部门公示查处的兽药;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使用、销售的兽药:禁用兽药;康康病毒药物;抗生素、合成抗菌药;解热镇痛类等其他兽药药物;复方制剂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原农业部公告第176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原农业部193号)公告禁止的兽药。

(三)动植物、动物捕杀工具

1.国家重点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如象牙、玳瑁、犀牛角、虎骨、穿山甲、羚羊角、大猫骨制品等;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如恐龙化石等。

2.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包含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如松鼠、缅甸陆龟、平胸龟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等。

3.严重危害动物安全的动物捕杀设备及配件:店里动物捕杀类工具,如捕猎器、野猪机、捕兔器等;捕鱼机、电鱼机、抓鱼机、地龙仪、电蚯蚓机等设备及其配件,如电捕器、电捕机、电捕逆变器、电捕升压器、超声波逆变器、超声波升压器、超声波背机、超声波船机等;禁用渔具目录中的渔具,包括拖曳泵吸耙刺、拖曳柄钩耙刺、拖曳水冲齿耙耙刺、拦截插网陷阱、导陷插网陷阱、导陷箔筌陷阱、拦截箔筌陷阱、漂流延绳束装敷网、船布有翼单嚢地拉网、船布无嚢地拉网、抛撒无嚢地拉网、拖曳束网耙刺、张网、拖网、河湖延绳钓(包括空钓延绳钓)、地笼、迷魂阵、鱼晾、鱼叉等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可能会对其他动物造成伤害的捕猎网、夹、套等工具,如野鸡拌门套、粘鸟网、竹鸡假媒、野猪夹、捕蛇网等捕兽工具。

4.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其制品等其他有违公益或对当地生态系统可能造成重大破坏的生物物种及其制品:毛狗肉及皮毛制品;鱼翅类商品;熊胆及熊胆制品;食人鱼类商品;宠物盲盒,禁止无视动物生命将活体宠物娱乐化,不得以任何盲盒形式售卖活体宠物。

(四)相关禁止销售、或不适合交易的商品及服务

1.国家命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国家命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

2.不适合网络交易的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的全营养配方食品。

3.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平台公布的规则、平台与商家签订的公约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中均未列明允许生产的商品;经国家机关通报或经平台抽检确认不合格的同一品牌、同一生产商或同一认证资质关联的所有商品。

(五)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服务:代刷商品浏览量、商品收藏量、店铺收藏量等;虚假提升店铺评价等指标类的服务或商品;防止、排除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权利的商品或服务等。

五、处罚措施

针对店铺售卖、发布、传播违禁物品及信息的,平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违约金、禁止商家提报及投放营销活动、创建商品、上架待售商品,以及清退店铺等。

对购买、发布、传播违禁用品及信息的用户,平台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账号部分或全部服务等。若经用户投诉或平台发现,且平台有理由认为账号存在较大风险的,平台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该账号提供服务,并有权无限期禁用该账号,对于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平台有权交由执法及司法机关处理。

六、商品购买与用户评价

(一)商品购买。用户购买商品时,务必仔细确认所购买商品的品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或服务的时间、内容、限制性要求等重要事项,并在下单时核实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如填写的收货人非本人,则该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账号人承担。

用户的购买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消费需求,不得存在对商品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基于维护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平台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二)用户评价。用户有权在平台提供的评价系统中对已达成交易的其他用户商品进行评价。平台的评价信息是公开的,如用户不愿意再评价信息中向公众披露身份信息,有权选择通过匿名形式发表评价内容。

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用户的所有评价行为应遵守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评价内容应当合法、客观、真实,与交易的商品具有关联性,且不应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及法律法规与本公约列明的其它禁止性信息;用户不应以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评价权利对其他用户实施威胁、敲诈勒索。平台可按照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实施上述行为所产生的评价信息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七、个人信息保护

平台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依法收集处理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相关权利。平台可能会根据算法进行个性化推荐,用户有自主选择权,未成年用户使用平台服务应取得监护人同意。详细解释参见《E宠隐私政策》。

八、投诉举报

平台设立客服渠道,用户可以进行投诉、举报各类违反法律法规、本公约约定的行为及内容,平台将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